
潮涌东方,征途向海。近日,“东方潮涌 到世界去”第四届法律服务业品牌发展论坛暨律新社2026品牌盛典在上海黄浦江畔圆满落幕。本届盛典汇聚了来自全国及海外的律所管理者、资深合伙人、知名专家学者及企业法总等业界精英,围绕法律服务业态创新与品牌生态构建展开深入交流。
在本次盛典的主旨演讲环节,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在明律师作了题为《“行政法+”赋能政企纠纷实质化解》的专题发言。发言立足行政诉讼法实施三十余年来的法治实践, 系统剖析了政企纠纷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的核心症结,并以具体案例为依托,阐述了行政法律服务如何从单一诉讼转向政企关系良性互动与多元解纷的维度。

聚焦行政法实践
厘清政企纠纷核心特征
杨在明在发言中表示,随着企业“走出去” 步伐加快与政企关系深度融合,政企纠纷的实质化解已成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课题。与民商事纠纷不同,政企纠纷源于行政管理关系,其在行政协议、行政赔偿及行政许可领域表现出高度复杂性。
针对实践中企业反映强烈的赔偿难题,杨在明分析道,企业因行政行为遭受损失时,受限于损失构成的复杂性与政企间评估机制的客观性不足,司法判决金额往往与实际损失存在较大落差。此外,涉企检查、行政许可中的不规范行为,亦是当前制约企业经营发展的突出因素。

发挥制度杠杆作用
凸显行政法律实践独特价值
面对复杂疑难的政企争议,现行行政诉讼法框架赋予当事人的程序工具价值成为破解难题的关键。在发言中,杨在明系统阐述了行政诉讼的三方面优势:
一是成本优势。相较于民商事大标的案件较高的受理费,行政诉讼案件受理费仅为50元,有效降低了市场主体的维权门槛。
二是举证责任优势。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行政机关须对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义务。这一规则在平衡诉讼地位的同时,有助于在庭审中挖掘出关键证据,推动案件依法公正处理。
三是监督效率优势。通过依法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并对不作为行为提起诉讼,可借助司法监督力量督促行政系统内部纠错,从而高效推动实质问题的解决。
杨在明结合一起农村土地权益纠纷案例指出,当传统民事途径受阻时,转换思路运用行政法路径,以违法占地为由申请查处并提起行政诉讼,最终在法院督促下,行政机关促成调解,实现了定分止争与土地恢复原状的双重效果。

探索多元化解机制
服务企业稳健发展大局
针对当前企业全球化布局的趋势,杨在明特别指出,各级政府承担着重要的发展职能,在经济发展活跃地区,企业的发展高度依赖政策引导与支持。若政企间缺乏制度化的沟通机制,民营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将面临较大合规风险。
“政企纠纷具有高度复杂性,单纯依靠诉讼对抗难以实现实质性化解。”杨在明以在明律所行政律师代理的真实案件为例,列举了具体执业中的两起典型实践及其所带来的良性社会影响:在某大型招商引资协议纠纷案中,律师团队积极推动法院与政府间的司法建议联动机制,最终促成政企通过非诉协商达成一致;在另一起涉及市场准入限制的行政争议案中,律师通过上级行政复议,成功纠正原机构不当行政行为。这些案例充分印证,构建诉讼与非诉相衔接的协商解决方案,是处理复杂政企纠纷的有效思路。
据了解,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拥有多个专业化团队承接重大疑难案件。杨在明向与会同仁表示:“政企纠纷的处理需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思维方式,期待与在座业界同仁凝聚专业合力,为企业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从行政诉讼制度的起步探索,到如今以“行政法+”思维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行政法律服务工作者正从单纯的权利救济者,转型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企良性互动的法治建设参与者。未来,在明律所等业界行政类律所将继续深耕行政法领域专业优势,推动构建制度化、专业化的政企沟通协商机制,既为企业稳健发展与国际出海保驾护航,亦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