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色法治文化形成于近代,以中国共产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根据地制度建设为主要历史渊源。它具有鲜明的政治底色,也有着革命性、进步性、教育性、先进性等多元化特征,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在推进社会治理、强化法治意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领导干部党性教育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红色法治文化有其鲜明特征
一是红色法治文化与近代中国革命的发展密切相关,尤其是贯穿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全过程。特别是在中国共产党建立的苏维埃政权地方治理实践中,不断探索并有效实践通过“良法善治”保障政治、经济、文化多个领域的和谐稳定,平稳有序,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和建设中探索出的集体智慧,更是新时代法治文化的宝贵资源和精神财富,承载着党的初心和使命。
二是红色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最早在在2021年6月发布的《“八五”普法规划》中,首次提出:“要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传承。”红色法治文化包含了红色文化和法治文化两个关键要素。以红色为政治底色的红色法治文化,核心又是法治。涵摄了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法治实践等多个层面,保护利用红色法治文化,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有助于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三是红色法治文化在新时代焕发着新的精神活力。红色法治文化经过革命年代的检验与淬炼,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形成提供了历史经验和理论根据,体现的是红色革命时期中的法治精神、红色血脉与精神信仰,传承了革命先辈坚守法治、追求公平正义的崇高精神,为全面依法治国注入了强大的历史底蕴和精神动力。红色法治文化所弘扬的司法为民、办事公正等优良传统,在新时代,弘扬红色法治文化,有助于凝聚法治共识,筑牢制度自信,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完善。
传承和弘扬红色法治文化
一是挖掘整理红色法治文化资源。红色法治文化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艰辛而辉煌的奋斗历史的见证。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红色法治资源,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对于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赓续红色法治血脉,筑牢全面依法治国的文化之基具有重要意义。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广泛分布于我国多个区域。陕西、山西、甘肃、湖南、江西、四川等多个地区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尤为丰富。一系列红色司法领域的重要史实、革命旧址蕴含着红色法治文化内涵,具有可借鉴的时代价值。
二是加强红色法治文化遗存保护。做好红色法治文化遗存保护是传承和弘扬红色法治文化的基础性工作。应加强统筹协调和顶层设计,制定合理可行的保护和利用规划,增强红色法治文化挖掘保护、利用、的全局性与科学性。不同地区应结合积极开展遗存考察,系统掌握革命旧址、革命文物、历史遗迹等分布情况,分类整理,做好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研究编纂工作。此外,还应强化立法引领,制定相关保护条例,为全面开展红色法治文化资源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是加大宣传,扩大红色法治文化影响力。红色法治文化承载着革命先辈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一桩桩感人的法治人物事迹、一件件珍贵的法治文物、每一处鲜活的法治文化遗址,都是新时代下对社会大众进行法治宣传,树立法治信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生动素材,值得向全社会宣传和展示。要通过建设红色法治文化基地、举行红色法治文化活动、举办法治文化讲座、数字化红色文化资源展示、红色法治文化研讨会等方式,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全社会充分感受红色法治文化的魅力。还可以挖掘革命遗址、纪念馆、博物馆等宝贵资源,打造不同地方具有地域特色的红色法治文化品牌,充分利用互联网、社交媒体等渠道,让红色法治文化深入人心,增强红色法治文化的感染力和影响力。(陕西警察学院 党德强 靳琳琳)